《我与中国》(节选)
本 <a href="
http://www.aliclient.com">孔子读书阁</a> 文为《我与中国》第二 <a href="
http://www.sgybhg.com.cn">金门读书阁</a> 章:
一
我的文章,08年9月底刊在新华、聚友博客。从11月1日起,开始在其它博客、论坛刊发。刊在其它博客论坛时,文章后面附的是聚友博客的链接地址。到12月1日时,刊了近十家。有的博客或论坛,不许链接别家的网址。到了12月 <a href="
http://www.hotels-italy.cn">树海读书阁</a> 份,这种情况陡然增多,很多博客论坛上都有"签名档中不能超链接其他网站、文章"的规定。我遵从这一规定,从第十家网站发稿时起,一直到现在(2009年6月),我的所有文章后面,都取消了超链接。
12月份,我摄了一张图片:一枝笔一本书。笔,意为文;书,意为学。我用这图片注册。几天后,有几家博客论坛上出现了一条版规:请勿注册图形符号笔名。我遵从这一规定,从那时到现在,不再用图像注册。
我曾三次寄稿中央,在网上也发表过《写给中央委员....的公 <a href="
http://www.zui88.org/">金霏读书阁</a> 开信》。写的都是些什么呢?我家昨天那只生了蛋的黑鸡婆走路有点跛,因为它的左脚有点痛,这样的事我是不会写的。何况,很多对下层人民来说是惊天动地的大事的事,比如某户人家房子倒了还压死了人,一夜之间人财两空的事,到中央那里,也只是牛背上的一只蚤婆。所以,我写的,若是小事,便具代表性,属大事范畴,要不就是言论自由这类头等大事。
能够当上中央委员的,想必心胸都宽广,听逆耳忠言是再平常不过的事,且不须象哄小孩子那样将作品改用委婉的语气,因而我便秉笔直书《给中央委员....的公开信》(包括《<狂人日记>续》、《写给中央委员....的公开信》、《<写给中央委员....的公开信>续》),但只有二家刊载,其余的都被删掉了。刚才说过,中央委员的心胸都宽广,他们不会只听顺耳的话,未刊载可能是管理员版主们认为此文太杂乱。我便将此文改写,分成三篇文章:《<狂人日记>续》、《写给中央委员....的公开信》、《<写给中央委员....的公开信>续》。《<狂人日记>续》基本上都刊了,然而另二篇文章刊的还是较少。我查找原因,觉得是因为管理员版主们小心慎重稳妥求平安的缘故。我便将那刊的较少的二篇文 <a href="
http://www.sudajia.net/">树海读书阁</a> 章磨去了棱角,仍采用原来的题目。方方正正的文章,磨去了棱角,便成了椭圆。我把这椭圆发表,刊载的网站还是少。椭圆还有方正的影子,再磨下去,就成圆的了,而我又没染上歌颂症,是不会唱赞歌的。细思,这二篇文章还是要发表,因为《写给中央委员....的公开信》中所说的言论自由不仅要提而且还要倡,《<写给中央委员....的公开信>续》中说的公益的事要推广。我不再遵从管理员与版主们的意愿,仍在网上推广这二篇文章。这就众网友们见着的:《写给中央委员....的公开信》与《<写给中央委员....的公开信>续》。
这个时候博客论坛上出现了新版规:请勿在帖子中(标题和内容)加入各种奇形怪状的符号。这条版规害我不浅,我费了好几天的工夫才找出原委。这还幸亏"(标题和内容)"的提示作用,要不然我可能还会多耗费几天工夫。原因是我三篇文章里倒有二篇文章中的双书名号里面有单书名号。而单书名号,有些博客论坛确凿不能跳转,刊发出来后,只能用奇形怪状的符号代替。然而若只用一个书名号,标点符号便错了,何况这单书名号并不是我发明出来的,所以在此慎重声明,怪不得我。
接下来我开始正式推广我的《成长》。我将"大千世界底层写真"的标签加在文章前面,用的是大字体。因为要推广《成长》,我在文章后面附了作者简介。过了几天,网络上的博客论坛就象马蜂窝被捅那样,一下子热闹起来,许多博客论坛都增添了版规:"不准滥用权利使用大字体做标题;请勿张贴任何形式的广告;请勿张贴未经公开报道、未经证实的消息,亲身经历请注明;不得上贴造谣、诽谤他人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;不得泄露国家秘密...."
章文在《必须捍卫言论自由》中说:"....因此,在某些国家,所谓的"煽动颠覆国家罪"确是最荒唐的罪名,如果一个国家可以用言语去颠覆,那么这个国家的根基实在是太不牢靠了。罪不在言语,而在执政者的执政水平....放眼古今中外,哪个国家和王朝的覆灭,是因为言论的力量所致?他们都是因为自己的腐朽无能而葬送了自己,言论即便有份,也只是居中起到了加速的作用。种种加诸言论之上的罪名以及惩罚,都是违反人性的,它禁止人说出心里话...."
冉云飞在《中国官员们的恐惧》中说:"把批评政府混淆为颠覆国家(许多文字狱由此而来),把公布民众有权利知道的真相视为泄露国家机密(如学生死难名单的公布),这就是他们为什么要限制互联网言论的原因。与此同时,他们重复老掉牙的散布谣言的罪名,即令是散布谣言,其根源也在你不公布真相,同时也不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致。不惩处不公布真相的罪恶行径,却单方面惩处谣言 <a href="
http://www.fubeicc.com/">爱看读书阁</a> ,这本身就是一种为恶的强盗逻辑,这样单方面的惩处是强权的典型特征,何况不公布真相是谣言得以存在的原因,不惩罚祸首却惩罚小恶,何以服众?....谣言只会止于信息公开、真相公布、言论自由。